為切實加強河湖管理保護,避免圍墾占用、亂挖濫采、傾倒垃圾等違法行為,確保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環境質量,保障河道正常運行、河勢相對穩定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《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,現將流洞水等37條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圍公告如下:
一、劃界河流
二、河道管理范圍
?。ㄒ唬┯械谭赖暮拥溃簝砂兜谭乐g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、行洪區,兩岸堤防及護堤地,有堤防的江心洲,堤防、護堤地及堤防迎水側以外屬于河道管理范圍。
?。ǘo堤防的河道:兩岸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和行洪區;無堤防的江心洲,歷史最高洪水位所淹沒范圍屬于河道管理范圍;對于不設堤防的河段,河道兩岸管理邊界線宜按現狀岸線向外延伸10~15m確定。
三、管理要求
1.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第二十二條,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、構筑物,傾倒垃圾、渣土,從事影響河勢穩定、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。禁止在行洪河道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稈作物。
2.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第二十四條,在河道管理范圍內,禁止修建圍堤、阻水渠道、阻水道路;種植高桿農作物、蘆葦、杞柳、荻柴和樹木(堤防防護林除外);設置攔河漁具;棄置礦渣、石渣、煤灰、泥土、垃圾等。
3.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五條,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,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;涉及其他部門的,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:
?。ㄒ唬┎缮?、取土、淘金、棄置砂石或者淤泥;
?。ǘ┍?、鉆探、挖筑魚塘;
?。ㄈ┰诤拥罏┑卮娣盼锪?、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;
?。ㄋ模┰诤拥罏┑亻_采地下資源及進行考古發掘。
4.根據《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》第十八條,在河道管理范圍內,禁止下列活動:
?。ㄒ唬┙ㄔO房屋等妨礙行洪的建筑物、構筑物;
?。ǘ┬藿▏?、阻水渠道、阻水道路;
?。ㄈ┰谛泻楹拥纼确N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;
?。ㄋ模┰O置攔河漁具;
?。ㄎ澹壷?、堆放礦渣、石渣、煤灰、泥土、垃圾和其他阻礙行洪或者污染水體的物體;
?。氖掠绊懞觿莘€定、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;
?。ㄆ撸┓?、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。
對違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規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,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。
本公告內容屬于行業管理,不改變土地的權屬,也不作為土地權屬的證明材料。
東源縣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28日